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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淀:十年监狱生涯的最后岁月

时间:2007-06-12 22:43:33  来源:网络  作者:李恒久  阅读:45726次


天快亮时,场院里小山一样的玉米堆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包包脱完的玉米粒。我们整整干了一夜,本该两天干完的活儿,这一夜全部完成了。当大家精疲力尽地回到中队时,全都变成了灰黑色的土人。

提前完成任务,虽然是犯人干出来的,但这是值班的张队长的功劳,可他没有一句向大家表示问候的语言。回到大院,大家解散后,他冷笑着走了,他还没忘记昨晚的难堪。
早饭后,大家昏昏然地睡去。

这天晚饭后,杨指导员突然招集六中队全体犯人开会。在会上宣布两件事,其一是由于昨晚发生的集体“罢工”事件,六组全体犯人要分别写出检查。其二是由于我纵容、鼓动“罢工”行为,撤消我的值星员,同时要我写出深刻检查,至于如何处置,待中队干部讨论后根据我检查的态度决定。

于是,在我来茶淀农场担任值星员一年后,被正式解除了“职务”。
我们组原来的副值星员邵起才暂时代替我担任六组值星员。
从那以后,又一场新的磨难向我步步逼近了。

三天后,全组的检查交到了队部。因为修渠的任务临近,出于“安定人心”的考虑,“罢工”事件暂不做处理。


六、1979年春天

1979年的春天,茶淀农场依然如往年一样寒冷,早春的寒流阵阵袭来,使人们感受不到一丝阳光的温暖。

那时我并不知道这将是我在监狱度过的最后一个春天,我只是感觉寒冷,这寒冷不仅是天气,而且还有迷漫在六中队的自上而下的敌意与冷漠。

正当全农场一年一度的修渠任务进入尾声时,六中队又发生一件使踌躇满志的杨指导员极其尴尬的犯人集体越狱事件。这是一次犯人成功的越狱事件,而且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和影响。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一年前调到六中队的犯人郭连玉、郎文福、王福鼎、朱明武四名犯人同分在三小队七组。

郭连玉是1967年参加过“抗美援越”的老兵,在越南战场上是汽车兵,他打过仗也受过伤,并为此立过三等功。从越南回国后复员到地方,分配在饭店里担任安全保卫工作,后来,他因为屡屡偷窃外国人的财物而被判刑10年。

郎文福为抢劫集团首犯,判刑10年。王福鼎的罪行是盗窃,也是判刑10年的重刑犯。四人中只有朱明武属判刑5年的轻刑犯人,他的罪行也是盗窃。

1979年3月12日,他们从修渠工地上集体逃跑。
这次逃跑是预谋的,逃跑那天,他们在囚服里面都穿上了自己的衣服。收工点名的时候,才发现六中队少了四个人。

在数千犯人集中的修渠工地上,在戒备森严的警卫的眼皮底下,六中队的四名犯人集体越狱,这种情况在茶淀农场也是空前的。

做为六中队主管干部的指导员杨光明此时已因管理犯人有方而深得场部领导的器重。此事发生在已有过一次越狱事件的六中队,这无疑是给自命不凡的六中队指导员杨光明的当头棒喝。

从那天起,六中队成了全农场注意的焦点。农场监狱的领导们如何组织人力、警力去抓捕逃犯我不清楚,但灾难却降临到了六中队犯人的头上。从那一天起,体罚、殴打犯人在六中队成了家常便饭。

郭连玉等人越狱后的第二天,朱明武自动回来投案自首了。因为他逃跑的当天夜里因脚踝严重扭伤,被其他三人当做拖累而甩掉了。他在万般无奈中,只好选择了投案自首的道路。

越狱事件发生后不久便传来消息,那几名逃犯为了得到逃跑所需的钱和物,在宁河县杀人抢劫,连续作案,此事已引起包括北京市公安局的重视,在全国各地张贴通缉捉拿在逃人员的告示,而案件的破获也是在几个月以后了。但据我所知,当这几个人被分头抓捕后,郭连玉和郎文福被押解回农场,就在他们逃跑的地点执行了枪决。王福鼎被改判为无期徒刑后羁押在一监劳动改造,但那是我平反离开茶淀农场的后话。

自从1970年1月23日被捕后,我在看守所、一监、团河农场以及茶淀劳改队已经度过了9个年头。在这漫长的9年中,我亲眼见到、亲耳听到过很多犯人的冤狱。但我认为,尽管在文化大革命的特殊年代,以“四人帮”为代表的政权曾把大量无罪的人投进监狱,制造出无法计数的“冤假错”案。但监狱毕竟是关押犯有各种罪行的实实在在的犯人的地方,其中也绝不乏像郭连玉、郎文福这样逃跑后杀人越货的大奸大恶之人。

犯了罪的人就要受罚,“受罚是犯罪者的权利”,这个法制原则是永远的,它存在一切有人类居住的地方。

我没有、也不该因为自己的冤案而否定存在监狱的必要性,我也从不否定为改造与管理犯人而在监狱中实施的各种措施。把我投进监狱的不是这里的管理人员,而是那个错误的时代和以“四人帮”为首的政府。作为监狱看守人员的政府干部只不过是专政机关具体工作的执行人员而已,他们所做的一切不过是在完成上级交给他们的任务。他们也是普普通通的人,也和社会上所有的劳动者一样都要承担家庭和生活的压力。所以,在那许多年的监狱生涯中里,对于直接管理我的政府干部,我很少与之结怨。

在已过去的9年监狱生活中,我看到的是,除了极少数人,大多数人也都具备作为人的起码良知,而且有些人只是无法或不敢公开表露他们对于蒙冤者的同情罢了。因此我没有理由把我对自己判刑的不满转化为与具体执行公务的看守人员发生冲突。无论是在团河农场的单身牢房中,还是在茶淀农场六中队后来与干部之间发生的抗衡,那都是因为他们对我采取了不该采取的非人性的手段。

同时,在9年的监狱生活中也使我亲眼看到或感受到,这里的很多犯人其实是难于管理的,像郭连玉、郎文福之流的犯人在监狱中不会是绝无仅有。要想有效地维持监狱秩序,的确需要一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方法。对于那些监规纪律,只要不与我的原则发生冲突同时也不辱及我的人格,我也应该遵守。在这9年的监狱生活中,我这样想也是这样做的。

但是,自从六中队发生了郭连玉、郎文福等人的越狱事件后,以指导员杨光明为首的一些人并未从自身的管理方法中寻找原因,也并未认真总结为什么梁队长在位时的六中队会风平浪静?他太相信无产阶级专政赋予他的权利了,他还要采取更加严厉的措施来管理六中队,他要将最小的权利发挥到最大的限度。

春节过后,中队的大小批判会越来越多。犯人稍有错误,便要在各组游斗。犯人被干部殴打体罚的事情变成了家常便饭,在被殴打的犯人中,逃跑后归案自首的朱明武首当其冲。
朱明武回到中队后,直接送到了赵宏英担任值星员的严管组。

六中队再没有昔日那种宽松的改造环境了,除了几个被信任的杂务与严管组的赵宏英等人外,犯人与政府干部之间完全变成了老鼠与猫的关系。

在朱明武回来的第二天晚上,杨指导员和张连仲队长在严管组审讯他时,赵宏英为表现自己与政府干部同心同德的改造态度,他看着杨指导员的眼色率先动起手来。

在张连仲队长与赵宏英的一阵恶狠狠的斥骂声后,从严管组传来抽打朱明武的声音和朱明武告饶的哀求声。还未睡着的犯人纷纷爬起来从窗子里往外看,值班杂务成震开、魏喜来、习东生声色俱历地呵斥大家躺回床上去。
那天,对朱明武的殴打与审讯一直进行到深夜。

1979年3月末发生的一件事情使我和中队管教人员的矛盾加剧了。
我所在的六组有一个犯人叫谭小弟,他是1969年毕业的中学生,毕业后回到北京郊区的大兴县插队落户。

1974年,他和当地的一个女青年准备结婚成家,在布置新房时,他找了一堆旧报纸裱糊墙壁。无意中把一些印有伟大领袖头象的报纸裱到了墙上,一些废弃的报纸扔在地上被践踏了,那上面也有领袖和一些“无产阶级司令部”人员的照片,这件事被人发现后予以告发。于是,他以不正的革命罪被判刑5年。

1978年底,他也写了上诉信交给了张连仲队长。
后来,他几次问过张连仲队长信是否已经发出去了,但张一直没给他正面答复,只是回答说:“该发的信自然就发了,不能发的信就是不发,用不着你问。”于是,他怀疑张连仲跟本就没把信给他发出去。

1979年3月底的一个周日.他家里人来茶淀探监,他又写了一封上诉信企图趁带他去接见的张连仲队长不注意时候悄悄交给家里人。

但他的举动被张连仲发现了,并当场缴获了这封信。

他被停止接见带回中队。回到六组后,张连仲没收了他家里人送来的所有食品和烟叶等物,让他当着全组犯人的面进行检查。

谭小弟不服气地和他顶撞起来,张连仲队长恶狠狠地挥拳把他打翻在地。倔犟的谭小弟继续与他分辩,在全组十多个犯人的注视下,张连仲队长大打出手,把躺在地上的谭小弟从门里一直踢到门外,他几乎是丧失理智地一边打一边骂,直打的谭小弟鼻子、嘴和前额上都是血。

组里的人全都目睹着这公开的殴打,但没人敢阻拦,更没人敢为他伸张正义。在监狱里待了这许多年,也亲身经历过这种场面。我为谭小弟的倔犟而感到敬佩。

他打得虽然不是我,但我为张连仲这种毫无人性的放肆感到愤怒,我压抑着内心的怒火走过去说:“他有什么问题你可以批判,他问题严重你们可以加刑,你凭什么打人呀?你有什么权利打人呀?”

张连仲挑衅似的最后又照着倒在地上的谭小弟的脸上给了一脚,转向我说:“你算干什么的,回去好好待着,你的事情还没完呢!”

我的怒火终于爆发出来,指着他说:“张连仲,你殴打犯人,我要控告你,你根本就不配当政府干部。”

我第一个跳出来了,就有人敢跟着,况且我在六组还有点威信。大家嘴里不说,谁心里也明白,我被撤掉值星员就是因为替大家说了话。于是,六组的其他犯人也跟着起哄指责张连仲。在上次所谓的“罢工”事件中,张连仲已领教过六组犯人“抱团”和难于“管教”的滋味。他原想“杀鸡给猴看”,通过整治“严重违犯监规”的谭小弟,让他“栽过跟头”的六组犯人知道知道他的厉害。没想到又是我使他下不来台,他恶狠狠地指着我说:“李恒久,你等着,有你好看的。”说完,铁青着脸拂袖而去。

我心里明白,在现在六中队已是风声鹤唳的时候,我是又捅了马蜂窝。但事已至此,我也只有一不做、二不休了。我写了一份控告张连仲殴打体罚犯人的控告信,收信人是茶淀农场管理处的梁处长。信写完后,我让丁广林为我重新抄写一遍,把信交给了指导员杨光明。

在队部里,我问他:“我有没有控告政府干部殴打犯人的权利?”杨光明所答非所问地说:“你只有老老实实接受改造的权利,我想警告你的是,你别忘了你的身份。”我说:“杨指导员,这封信我可是通过正当途径逐级上告的,你管不管我发这封信?”
他不耐烦地说:“先放这儿,我看看再说吧。”

从队部里出来,全中队的犯人已经传开了这件事。各组犯人都从打开的窗子里注视着我。如今,我已忘却了那件事发生后的很多细节,但那些眼光却至今牢牢印在我的心里,那是惊惧的、同情的、诧异的,但唯独没有赞扬的目光。
从那一天起,一场新的灾难悄悄地降临了。

七、狱中日记(一)

在监狱里写日记的犯人极少,能把“狱中日记”带出监狱的人更是寥寥。我不仅在茶淀劳改队关押的最后时日写了近20万字的“狱中日记”,而且带出监狱,这要得益于我的突然宣布平反。因为从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亲临监狱宣布我被无罪释放的那一刻起,我便不再是犯人而是公民。我的物品便属于私人财产而不得被侵犯。于是,我侥幸带出了我今天留在这里的文字。


一九七九年四月五日(星期四)

今天是清明节。
九年前的今天,在北京工人体育馆召开的万人公判大会上,作为“不正的革命”集团的成员之一,我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在革命群众的唾骂声中伴着凄厉的警笛,我和一群不正的革命分子被赶进了监狱的高墙铁窗里。如今,整整九年过去了,我仍在继续着我的刑期。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四月五日这一天的清明节对我亦犹如“断魂节”。

在这与世隔绝的墓地般阴冷可怖的流年岁月中,我也曾不断写着日记,记下那鬼火般星星点点闪烁着的往事,但监狱独有的一次次“清监搜查”使我至今只字未能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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