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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女子监狱调查手记

时间:2009-10-26 14:40:56  来源:网络  作者:孙晶岩  阅读:32323次

1997年10月27日,郑喜春走进了吉林省女子监狱。女囚们的消息可灵了,她们听说来了个吃人心肝的女人都特别害怕她,女囚们睡的是通铺,睡觉时谁也不肯挨着她,就连饭碗都不肯和她放在同一个碗架橱。女囚们心里也有一杆秤,在监狱里,经济犯的日子比较好过,犯人们特别憎恨拐卖妇女的人贩子和穷凶极恶的杀人狂,更看不起卖银女。郑喜春的皮肤白嫩白嫩,女囚们总觉得这是吃人肉的结果。她们一看到郑喜春的饭碗就想到了尖椒炒人肝,谁还敢把饭碗和她放在一起呢?
魔掌撕裂的女人和手执利剑的女神历剑像一位手执利剑的女神
看到女囚们躲着自己,郑喜春也不跟任何人说话。她表情木讷,像一个木头人呆坐在囚室里。
一位女警官走了过来,她穿着一身橄榄绿的警服,佩戴着一个臂章。臂章上相互交叉着一柄利剑和一把钥匙。利剑代表着国家的意志、法律的尊严;钥匙代表着改造犯人要动之以情,一把钥匙开一把锁,以情感开启犯人的心扉,促使犯人走上新生之路。
这位脸色绯红身材酷似模特的女警官就是郑喜春的管教,她有一个很威严的名字——历剑。历剑像一个手执利剑的女神,对女囚中的罪恶毫不姑息。但是她执剑的方式很讲究,有时是以柔克刚。她看到女囚们不愿挨着郑喜春睡觉,便给她安排了单人床铺;看到她神情恍惚,便寸步不离她的左右,时刻观察她的动静。郑喜春面无表情,眼睛里射出冷漠的光。历剑一遍又一遍地找她谈话,终于摸清了她的思想脉络。原来,她觉得要不是自己主动报案,公安局到现在也查不出这桩连环凶杀案。自己主动报了案,有重大立功表现,可公安机关却恩将仇报,把自己投进了大狱,还判了死缓。早知道这样,还不如不报案呢。
历剑和颜悦色地找郑喜春谈话,首先肯定她主动报案的一面,同时又严厉地指出甭管是否被胁迫,你郑喜春毕竟是参与了杀人、分尸和运尸。杀人应当偿命,你郑喜春参与了四次杀人,早就该吃四颗枪子了,可政府却给你留了一条命,这本身就体现了档的坦白从宽的政策,体现了法院对自首者的宽大。
开始,郑喜春不以为然,对历剑警官的话这耳朵进那耳朵出。历剑不死心,仍然苦口婆心地开导着郑喜春,同时又在生活上无微不至地关心她。她不思饮食,历剑给她端来了病号饭;她干活手慢,历剑又根据她的身体状况给她安排了案工的工种,就是熨烫服装的兜盖。这个活儿很轻生,郑喜春一个星期就掌握了要领,拿下了工序。
郑喜春虽然不惹事、不违反纪律,但是整天沉默寡言,历剑琢磨着这样下去人就变傻了,必须让她与人有交流。即使是与囚犯之间的交流,对于医治她的心理疾患也有好处。她三天两头地找郑喜春谈话,终于打开了她的心扉。她对历剑说:“历管教,我不想杀人,每次都是王伟逼着我。他杀人杀红了眼我要是不听他的他就会顺手杀了我。每次作案我都害怕,长时间的精神刺激我的脑子都木了,到了监狱女犯们都不理我,我这样活着还真不如死了。”
历剑发现郑喜春求生的欲望很强,便反复做女犯们的工作,对她们说郑喜春参与杀人是被胁迫的,要不是她主动报案,还不知道有多少姐妹要惨死呢。咱们应该关心她。在历剑的鼓励下,女犯们开始跟郑喜春唠嗑了。慢慢地,人们消除了对她的恐惧,历剑又鼓励女犯们和她睡在一个通铺上,把碗放在一个碗柜里。郑喜春虽然表面上看起来有些木讷,但心里却跟明镜似的,她从历剑身上感受到了监狱人民警察对罪犯人全的尊重,也以积极的劳动来回报管教们的关爱。
魔掌撕裂的女人和手执利剑的女神杀人银虐狂心理探秘
王伟、郑喜春的案例是令人震惊的,我在看这个案子的卷宗时,心里一阵阵发抖。探讨王伟的犯罪心理,他是一个典型的杀人银虐狂。他长着一副好皮囊特别讨女人喜欢,有些漂亮女人上杆子追求他,他也就顺水推舟假戏真做。年轻时他以谈恋爱的名义玩弄了很多妇女,是女人把他告上法庭送进监狱,他在铁窗之下生活了十年,这十年正是他身体健康性欲旺盛的时期。他心目中的偶像是漂亮的高个子女人,十年的性压抑使他对女人充满了渴望,十年的铁窗生涯又使他对女人充满了仇恨。当他出狱后首先要报复的就是女人,而且是高个子的漂亮女人。
王伟出狱后最想娶的就是高个子的漂亮女人,但他的犯罪前科使他的欲望不可能实现,他只好将就了郑喜春。郑喜春长得不漂亮,又是二婚头,根本不是王伟的心中偶像。当蜜月的新鲜劲儿一过,王伟必然要去搜寻新的猎物。他的心理已经扭曲变态,他每折磨残杀一次漂亮女人,都会有一种极大的快感。他的多处住宅为他的作案提供了便利,而公安机关迟迟没有侦破此案又使他有恃无恐变本加厉。在这些被害的女人中,有的是他过去追求的目标,有的是他在舞场上新近搜寻的猎物。
杀人银虐狂通常是在与他人有紧密的肉体接触的情况下才犯罪的,杀人银虐狂的犯罪手段,从使用刀枪到撕裂人肉。当受害者被打伤或杀死后,要是没有被发现的话,他很可能转向其他的地方,对另外一个受害者以相同的方式犯罪。
杀人银虐狂通常是用窒息的方法将受害者杀死,他在观看受害者遭受痛苦的过程中得到性满足。他们常常将受害者肢解,杀完了人之后,他没有任何犯罪感,甚至一点也不紧张。王伟杀完人后可以心安理得地去打麻将。
杀人银虐狂有吃人的习俗,这种类型是由食人肉的食人癖及喝人血的银血癖构成。他们通过食人肉和喝人血而达到性满足。当食人者吃受害者的心肝时,他并不一定是为了满足营养的需求,而是通过吃人的勇气之所在,来摄取敌人的精华。
毫无疑问,王伟有病态心理人格,有丧失伦理而且毫无顾忌的特点。对于郑喜春的犯罪心理,我开始百思不得其解。这些被害女人与她无冤无仇,她为什么要助纣为虐呢?我苦苦地思索着这个案例,突然郑喜春向我讲述王伟时的情景在我的眼前闪现:她用爱怜的语气对我说:“王伟年轻时的照片就跟唐国强在《小花》里的模样一样,跟我结婚时虽然是40岁的人了,但是身材从后面看就跟小伙子一样可帅了,他这种人到哪儿都招风。”
我突然茅塞顿开:郑喜春非常爱王伟,她的第一次婚姻就是被别的女人夺走了丈夫,因此她对插足于他们夫妻之间的女人非常戒备。当丈夫把漂亮女人领到家中时,她的心里是很不情愿的。那些女人与丈夫的调笑声深深地刺激了她的心。当王伟第一次杀人时,郑喜春并没有思想准备。她看到丈夫大清早就把一个漂亮女人带回家,心里已经窝了一把火,所以当看到丈夫掐对方脖子时,她本能的反应就是用沙发垫捂住对方的脸。害怕再一次失去丈夫的心理使她迈出了罪恶的一步,这一步又成为王伟要挟她的资本。王伟当着她的面去弓虽女千别的女人,这一幕更加激起她对漂亮女人的仇恨。王伟又威胁她:“如果你告发我就连你和你的家人一起杀掉!”
恐惧和仇恨使她上了贼船,她不自觉地成了王伟的帮凶。但是她的良心毕竟没有完全泯灭,她每参与一次杀人,良心都会受到谴责。正是这残存的良心使她选择了自首之路。这个案子深深地震撼了我的心,对于这个罕见案件中的女主角,吉林省女子监狱的警察们并没有把她打入另册,她们用爱唤回了她的良知,用人格的力量把她转化成了一个新人。吃人心肝的女人被手执利剑的女神彻底感化了,由于郑喜春改造态度好,1999年10月27日,她的刑期从死缓减为无期徒刑。
郑喜春的案例讲完了,我不由得想起了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最近审理的一起案件,一个叫做华瑞茁的28岁的男人四年时间连续杀害了14名卖银女。当法官问他为什么要杀人时,他说:“我觉得那些卖银女太脏,不是什么好东西,就该杀。”
华瑞茁和王伟的案例有着异曲同工之妙,1994年,华瑞茁交了一个女朋友,交往了七八个月之后,他发现女方是个卖银女。他如今已经记不清那个女人的名字了,却从此对这种女人有仇恨心理,并且越来越强烈。
显然,这两个杀人狂都把杀害的目标锁定在一个模式里,王伟杀的是高个子的漂亮女人,华瑞茁杀的是卖银女。华瑞茁说嫌卖银女太脏只是托词,卖银女一个个都是他主动勾搭到车上的,他每次作案统统都是先奸后杀。如果真是嫌她们脏,你何苦半夜三更开着车一个个把她们钓到床上来呢?
王伟和华瑞茁都是杀人银虐狂,王伟杀完人后保留着这些女人的高跟鞋和首饰,华瑞茁杀完人后保留着这些女人的眉笔。这些女人的高跟鞋有大有小,郑喜春不可能去穿。高跟鞋对于王伟和眉笔对于华瑞茁来说是毫无用处的,但他们却小心翼翼地保存了下来。
无独有偶,王伟杀害了17个女人,华瑞茁杀害了14个女人,王伟杀人后有些失踪女人的家属无人报警,华瑞茁杀死的14个女人中竟然有12人身份无法查证。也就是说死了人都没人去报案,甚至当郑喜春良心发现去派出所报案,警察居然不相信。这就比杀人本身更令人心寒。
王伟和华瑞茁这种杀人狂是罕见的,他们的犯罪给人们提个醒:社会最害怕的是冷漠,一是发现异常举动无论是家属还是邻居都要及时报案,二是公安机关要重视每一次报案的内容。当全社会都来关注生命、关注他人时,杀人银虐狂才能得到有效的制裁。
大学生妈咪她曾经被人叫做野种
1998年3月1日,在北方的某刑场,随着一声清脆的枪响,一个中年女人倒在血泊中。她的双眼望着天空,似乎有很多话没有说完。这个死不瞑目的女人就是北京市首例因组织卖银罪被判死刑的案犯马玉兰。
组织卖银罪是新《刑法》中规定的新罪名,说起卖银,人们自然会想起北京的八大胡同、南京的乌衣巷……旧时管票娼叫做逛窑子,而窑子中的主子大多是上了岁数的女人,也叫老鸨。她们是披着人皮的豺狼,拼命吮吸着卖春女用肉体换来的金钱。如果说旧社会的支女是为了活命而被迫卖身的话,那么现代的卖银女已经远远超出了赚口饭吃的范围。
马玉兰到另一个世界报道去了,她的死也许会给人们一些警醒。然而她在九泉之下刚刚沉睡了一年,在她的家乡北京,又有一些人步其后尘,而且大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味道。
1999年6月2日,北京警方捣毁了位于亚运村北辰花园7号别墅的卖银窝点,当场抓获了六名票客十余名支女以及妈咪汪芳菁。
1999年6月9日,这个卖银窝点的老鸨刘春花在吉林省白山市落网。一年之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刘春花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以组织卖银罪判处刘春花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组织卖银罪判处汪芳菁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协助组织卖银罪判处范刚、蓝子祥、彭冰等人八年至九年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高高的大墙之内,我见到了刘春花。春花、芳菁、玉兰,这名字都带着芬芳的味道,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得这些名字很美的女人丧尽天良,充当起世纪末的老鸨呢?我决定深入地探索这些女人堕落的社会根源。
刘春花的父亲刘占鳌是吉林省白山市某工厂的供销科长,长得非常英俊,很讨女人喜欢。他在与妻子阎立秋结婚后,生了三个儿女。阎立秋是个老实巴交的妇道人家,辛辛苦苦地拉扯着几个孩子生活。
采购员的工作经常东奔西走,刘占鳌邂逅了一位叫做古晓玲的女人,古晓玲很快就被刘占鳌的一表人材所吸引,不顾一切地投入了他的怀抱。几番偷情之后,古晓玲怀孕了,她实在舍不得打掉肚里的孩子,她对刘占鳌抱有一丝幻想,希望孩子能够拴住他的心,将来自己能够正大光明地嫁给他。
1971年6月11日,古晓玲生下了女儿。这丫头长得眉清目秀,仿佛跟占鳌是一个模子扣出来的,她的心掠过了一丝喜悦,给女儿起名为春花。那时候的东北,老百姓的口粮粗细搭配,玉米面、高粱米是看家饭。可古晓玲生的是私生女,街坊们叫她“野种”。“野种”是上不了户口的,所以她连粮票、布票都没有。左邻右舍的孩子再不济还能吃上高粱米,而刘春花却连吃高粱米的份儿都没有。古晓玲咬紧了牙关,就是自己勒紧裤腰带,也一定要让小春花吃口饱饭。
孤儿寡母拉扯着私生女的日子不好过,古晓玲焦急地盼望着情人能够早点娶她。然而,花轿没有盼来,却传来了刘占鳌的妻子再次怀孕的消息。没过多久,阎立秋又生下一个女儿,古晓玲失望了,她觉得男人的心像天上的云,谁也琢磨不透,她下定决心离开刘占鳌,今生今世再也不见到他。
如果古晓玲能够按照这条轨迹运行的话,那么也就不会发生今天的故事了。可人是感情动物,不管古晓玲下了多么大的决心,只要一见到刘占鳌的身影,她的心理防线就完全崩溃了。她是个未婚女人,她觉得这辈子再也不会有第二个男人能够打动她的芳心了。因此,她一直保持着和刘占鳌的情人关系。每当刘占鳌与古晓玲幽会时,总要给小春花带点小礼物,不管怎么说那是他的骨肉,而且他觉得这丫头比自己妻子生的那四个孩子都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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