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除北京“3·31”外,在其他8起枪案现场均发现、提取了弹底标识为“75—81”的弹壳或实弹,弹源一致。 4.1996年3月31日北京石景山高井电厂西门武警哨兵遭袭击,被抢走一支“五六”式半自动步枪,此后即接连发生了4起以“五六”式半自动步枪为作案工具的系列案件(第一串);而第一串案件的最后一起,即1996年7月27日河北省徐水县某部弹药库哨兵被枪杀抢走一支“八一”式自动步枪案件发生后,又接连发生了北京和新疆的4起以“八一”式自动步枪为作案工具的系列案件(第二串)。此外,案件查证工作和案情分析表明,上述9起案件在侵害目标、作案准备和犯罪过程等方面具有同一的相对稳定的特点。 大家认为,对重大系列案件的并案侦查,在基本条件具备的情况下,一要积极,二要及时。这样可以为各涉案地区的侦查部门增加破案条件,有利工作;即使产生误差,也不会对涉案地的侦查工作造成误导。上述案件中的个别案件,虽无直接物证与其他案件并案,但根据现有情况和分析意见,会议仍认为,京、冀、新9起案件完全可以并案侦查。 二、与会同志认为,虽然在北京及河北的6起案件的中心现场反映出作案人为一名,但新疆的3起案件均反映出二人,并案后,应以两名犯罪嫌疑人为目标开展查缉。会议根据各个现场反映出的情况,对二名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和行为特点做了分析,确定了摸排的地域范围,即:二人共同或分别在北京和新疆生活过、有落脚点和关系人。据此需要重点摸排三种人:1.与北京、新疆两地有某种联系的人;2.严打以来的北京调犯;3.有服役史或受过军事训练、或能接触并能熟练使用军用枪支人员。 三、关于侦查工作,会议决定,北京、河北、新疆三地在继续做好原定工作的同时,应将并案后形成的新的情况梳理出来,重点向并案后的方向作调整,按照并案所提供的条件开展侦查工作。 会上,张新枫局长代表公安部五局,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此次会议所讨论形成的一致意见,要向各地公安机关主要领导报告,细化侦查工作各项措施,形成各自的工作方案。 二、要组织足够的精锐力量投入侦查工作,落实责任制。 三、北京、河北、新疆三地的侦查工作,由三省(市、自治区)公安厅(局)组织协调,三地之间以及和其他省区有关的侦查工作,由公安部五局协调。 与会者一致认为,这次并案会开得非常成功,大家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感,明确了分工,明确了本地区的重点工作,坚定了破案的信心。 8月28日张新枫返回北京。 新疆区厅杨德禄副厅长亲自动笔,整理出会议纪要。刘晓辉起草了“京、冀、新系列枪案侦查工作意见”。两人彻夜未眠。 公安部五局在《京、冀、新系列枪案侦查工作意见》中指出:京、冀、新系列枪案,犯罪活动区域跨度大,作案持续时间长,危害严重,中央、国务院领导极为关注。要求各涉案地区公安机关务必以高度负责精神,按照公安部“8·27”协调会要求,全力开展工作,力争在十五大召开之前取得重大进展。 《工作意见》明确规定,由公安部五局负责系列枪案的统一调度指挥,各涉案地区公安厅局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建立破案领导小组。公安部立即将新疆“7·5”、“8·8”、“8·19”案件通报全国,严密部署查控堵截工作。要求北京市公安机关突出抓好十五大安全保卫工作,严防犯罪嫌疑人携枪潜回北京,造成伤害。新疆公安机关以案发地为重点,深挖犯罪线索。各地公安机关必须及时通报案件侦破工作的情报信息,保证联络渠道畅通无阻。并制定周密的缉捕方案,一旦发现犯罪嫌疑人,按照工作预案,果断处置。 公安部“8·27”会议后,在侦查工作的总原则上,上下形成了统一的认识: 北京和新疆两大战场,新疆要出情况;新疆方面,石河子要出情况;石河子方面,147团要出情况。 北京和新疆,要查“一少一多”,北京在重点地区查少了的(去新疆的)本地人,新疆在重点地区查多了的北京人。 张新枫局长回到北京后,立即把新疆并案会议情况向白景富副部长做了汇报,白部长对下一步的侦查工作做了五条指示: 一、同意并案,要求各地认真落实并案会议精神; 二、五局刘晓辉处长暂不回京,配合新疆工作; 三、请杨德禄厅长挂帅,亲临石河子一线指挥; 四、在抓好面上工作的同时,注意突出重点; 五、并案后,工作条件有利了,一定要把犯罪分子的住所落脚点查清楚,从中发现线索,确定犯罪分子。 这五条指示,立刻电传到新疆。 新疆是主战场。 新疆公安厅档委把侦破此案,作为头等大事,进行了详尽的部署;并上报自治区档委。区公安厅委托杨德禄副厅长直接负责这一案件的指挥工作。鉴于公安部已把此案定为1997年全国一号案件,按照公安部的指示,要求全体公安人员全力以赴,制定有力措施,确保此案在档的十五大召开前夕,取得重大突破。 责任重大——此时,离十五大召开,仅有10天时间。
第十四章
一、新疆97系列枪案领导小组迅速成立
“8·27”协调会后,根据公安部的统一部署,新疆方面迅速做出安排,因新疆的工作有相对的完整性和独立性,就新疆方面,将此案称为“新疆97系列枪案”,自治区公安厅档委决定,成立新疆97系列枪案专案领导小组。 组长由区厅副厅长杨德禄担任,副组长有杨海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副局长),张彦勇(乌鲁木齐市公安局长),张万顺(石河子市公安局长),成员有乌鲁木齐市局副局长张海,石河子市局副局长周传强,公安厅四处副处长张卓敏,兵团四处处长刘钊。 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 一、访问调查组,负责人周传强、张海。 二、物证调查组,负责人刘豪杰、江援朝。 三、线索查证组,负责人黄亚波、龚兴言。 专案领导小组联络员:靳鹏,张建军。 领导小组对“8·27”协调会议后要开展的主要工作做了细致的研究,对各工作组提出具体要求: 调查访问组,要理清以下几种情况:一、石河子地区自年初以来的外来人员,特别是北京、河北的外来人员;二、石河子地区“8·8”、“8·19”前后不在本地的可疑人员;三、北京、河北的调犯中刑满释放滞留我区人员及近几年刑满释放、假释、逃跑、保外就医、逾假不归人员;四、兵团农六、七、八师监狱近年内地调犯,特别是北京、河北调犯的详细情况,开展摹拟画像的辨认工作;五、乌鲁木齐边疆宾馆商贸城内的临时工、翻译以及其他来自石河子地区的各类人员;六、各地懂得用钓鱼杆套狗的可疑人员。 物证组,要深入细致做好以下工作:一、石河子“7·5”案件现场犯罪分子遗留的套狗杆的树种及属地、鱼钩鱼线的来源,鱼线的绑扎特点和持有人的生活区域;二、石河子“7·5”案件现场遗留鞋印的鞋样样本和撬压工具种类;三、乌鲁木齐“8·19”案件包枪毯的产地、质地、用途、进货单位、销售区域、处理(流出)情况及附着物成分;提枪袋帆布提带的产地、质地、用途及分布情况;现场墨镜的产地、质地及销售分布情况;四、查找可疑的黑色油箱摩托车;五、做好布控,注意发现被抢劫的现金的动向;六、尽快获取“8·19”被抢劫两个提包的样包。 线索查证组的工作是:一、对普摸中形成的重点线索的查证;二、石河子147团场缝鞋匠提供的有关人员的查证;三、北京调犯中的可疑人员及在新疆关系人的查证。 案件的重点区域为:以147团场为中心的石河子各相关垦区,含城区、下野地、莫索湾、新湖垦区(农六师)及玛纳斯县、沙湾县的有关区域。同时,在西至奎屯东至芳草湖垦区白范围内,各公安机关要做好以下工作: 运用摹拟画像,查找嫌疑人; 交通部门查找黑色油箱的两轮摩托车; 发现北京、河北刑满滞留当地人员中的可疑情况; 注意发现与各物证(如被抢提包、被抢的捆扎现金等)相同或相似的情况。 领导小组还决定,除石河子和乌鲁木齐两地公安机关分别负责当地的调查访问,物证和线索查证外,从乌鲁木齐市局抽调部分侦查骨干,到石河子地区参与重点调查工作(这一工作,在全国并案召开前已经部署)。石河子城区公安局、下野地垦区公安局,也要抽调足够的侦查骨干,按照专案领导小组的部署,开展工作。
二、请战
新疆警察,持别是新疆刊警工作条件比内地要艰苦得多。杨德禄厅长曾著文《新疆刑警“五大”析》,分析过新疆刑警工作量大、困难大、风险大、费用大、压力大的基本状况。由于警力所限,也由于新疆案件多,地域广,新疆刑警超负荷运转是家常便饭。同时,新疆刑警又是一支能打硬仗的队伍。他们敢破大案,忠于职守,有着对工作负责,对案件负责的精神和连续作战的作风。 “8·19”案件发生后,乌鲁木齐市局刑侦处的侦察员们,夜以继日全力以赴地投入工作。黄亚波始终是冷静的。他首先把工作重点放到中心现场及周边地区,派出警力,全面进行梳理。同时派侦察员,围绕着被害人的情况,到喀什、阿图什等地区进行调查。随着案情的推进,其他方面的可能性一块块被排除,工作重点越来越清晰地转向石河子方向。按照他的说法:我们的工作已经完成,在乌市,没有事情可做了。 乌鲁木齐的刑警,是有着破大案、打攻坚战的光荣传统的。1996年以来,他们连续破获多起特重大暴力案件。比如,1996年“6·22”市电信局特大盗窃传呼机案;1996年“8·8”大西门特大入室抢劫杀人案;1997年“1·31”特大杀人焚尸案;1997年“2·25”公共汽车系列爆炸案等。“2·25”系列爆炸案,震动了全国。案件于2月25日下午18点发生,犯罪分子同时在五辆公共汽车上放置定时炸药,其中3处爆炸,炸死8人,炸伤67人。案件来得迅猛,案情错综复杂,乌鲁木齐的刑警仅用了3天时间,就将此案破获,把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 “8·19”案,犯罪嫌疑人光天化日之下开枪抢劫,在乌鲁木齐的繁华区,打死7人打伤5人,抢劫人民币近140万元,这是对乌鲁木齐刑警的公然挑衅,激起了乌市刑警的极大的愤慨。他们摩拳擦掌,跃跃欲试,希望着在自己手上破获此案。然而,随着案件的深入,侦查重点却不在他们的辖区,大家都有有劲使不上的感觉,纷纷向市局请战。 案件的侦查工作是要服从上级的统一指挥的,刑警是个整体,但侦察员的心情完全可以理解,他们都希望能够参与此案,为侦破这起全国一号案件尽一份力量,作一份贡献。 单笑夏是乌鲁木齐市刑侦处一大队大队长,是黄亚波手下的一员干将。他热爱刑侦工作,为此付出过重大的代价。1996年,单笑夏因忙于破案,把两个女儿锁在家里,不幸他所居住的单元房失火,两个可爱的女儿双双离他而去。这是一件他不愿提起的往事,却从内心激励着他,全身心地投入到刑侦事业中去。 单笑夏现已提升为天山分局副局长,对刑警生活仍然情有独钟。他喜欢动脑筋,在刑侦处担任大队长期间,每接手一个重大案件,他都要认真做好侦查日记。把当时遇到的困难,他对案情的分析和想法,把作为一个刑警大队长的他当时的种种心情,都记载下来。他已经积累了厚厚的几大本。单笑夏告诉我,将来有时间的话,他一定要写一本关于侦破凶杀案件的书,按照他的经历,挖掘这类案件的侦查规律,同时也描写一下刑警们的思想和生活。我想,他在这条特殊的战线上工作多年,有着切身体验,又勤于思考,这本书如若写成,一定会很精彩的。 我阅读过单笑夏大队长关于“8·19”案的侦查日记,蒙他允许,在这里摘录几段,从中可以看出乌市刑警求战的迫切心情,也可以看出他们对投身侦查工作的渴望和对案件的高度的责任感。 1997年8月21日星期四 案子发得太大也不好,在协调上难以认同。 “8·19”边疆宾馆现场,拾到一个用细毛呢缝制的提枪袋,是一个极其重要的物证。因为它的缝制方法非常特殊,寻找缝它的地点和人,对寻找嫌疑人、划定嫌疑人的活动区域有重大意义。 我认为这项工作非常非常重要,依我的想法,派专人去石河子,请石河子方面配合寻找目标。案件发生在乌鲁木齐,乌市公安局可以派人前往。这是非常关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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